Monday, June 1, 2009

我, 能不认吗?

认了。

我认了 。

是的。是我的错。

是我不会选择投胎的地点。

是我不会选择皮肤的颜色。

是我不会选择适当的时机。

十八年了。
我在这片土地上,活了十八年。

我,衷心地爱着它。

每天早上唱的国歌,不断地提醒着我, 爱它,是我们的责任。

爱它,是我们的本份。

我,是真的爱着它。

然而,它,爱我吗?

就只是因为肤色,语言,种族上的差异,

我们,就得默默地,忍受着这一切的不公平?

付之流水。。

几年的努力,就只是因为一个荒谬的理由,就只是因为我,不姓马,而看不见成果。

我, 不服。

然而, 我能不服吗?

我,
又可以不服吗?

5 comments:

  1. 只能说我们生错地方了~咳~

    ReplyDelete
  2. 呵呵,我老早就写了一个大大的服字给她了~!

    ReplyDelete
  3. 超同意的。。。
    我也是。。
    超不服的。。。

    ReplyDelete
  4. K啊,我明白的,不要说了,我很不舒服...

    ReplyDelete
  5. 有时候会很无奈,但我们都是小人物,很多事情我们都无法改变。除非。。。。。移民。

    ReplyDelete